合作號召:創作者文藝復興運動

七年前,我和 Roxman 共同創立了一間新創公司,叫做「獎金獵人」,主要是協助政府單位與各大品牌舉辦各種創意競賽,包含設計、插畫、影片、文字創作與音樂創作。我們經手過 Google、微軟、中華電信、Blizzard(暴雪娛樂)、Gigabyte、台灣大哥大、三星等品牌,也和奧美、李奧貝納等知名代理商合作過上百個活動。

三年前,我用這個題目去美國矽谷拿到資金,回到台灣希望能改變這個產業。我們的商業模式是讓品牌更容易舉辦成功的競賽活動,以最專業的競賽平台為主,開發出報名系統、評審系統、線上票選等等,讓主辦單位減少競賽執行的技術煩惱。在協助主辦單位辦比賽的同時,我們也不斷累積創作能量。目前我們有 65 萬會員,是全台灣最大的創作人社群,這些人透過我們平台上的各種競賽機會賺獎金、找機會。

而我們真正的願景,是讓更多創作者能夠不只存活,還能出頭。真正發揮台灣的長處:創意。本篇簡述我們的想法,希望找有志之士共同合作,發起「創作者文藝復興運動」。

台灣的優勢:創意

台灣人的創意是有目共睹的。我們在美國的時候,曾和美國的品牌舉辦過國際型設計競賽,收到許多作品之後,就算國外有成熟的設計技巧,但如果想獲得一些跳脫框架的靈感,台灣人的作品總是能夠讓人耳目一新。

但是台灣目前的創作環境只能以可憐來形容。創作者能存活的真的很少。雖然我們創立的創意競賽平台能夠接觸許多創作者,看過很多創作者透過比賽賺獎金過活,或是找到機會往上爬,但還是有許多有潛力的遺珠之憾,最後只能放棄自己的創作,接案代工、做教學,甚至完全放棄創作去應徵沒興趣的工作,懷抱著才華抑鬱的過日子。我知道創作除了創意之外也需要技術、毅力和熱情,但因為產業鏈不完整,很多人就算有這樣的衝勁,仍舊到最後得放棄自己的夢想。

我認為最需要改變的是兩個思維。

一、創作的代工思維

以設計案的業主來說,常常認為網路上就有許多免費素材,應該拼湊一下就可以產出一個設計,但其實設計師的專業就在於創意和視覺整合,拼湊出來的結果通常只會變得很俗氣。也因為習慣設計不花錢,台灣大部分的地方都很難說有美感。台灣的業主現在仍舊停留在「代工思維」,也就是「設計這個要多少錢」的想法。常會有業主覺得:

「我想開餐廳,希望有個吉祥物,那我花 3000 元找人幫我畫一下好了。」

這樣的想法很常會被 PO 到 Facebook 罵,因為 3000 元太低了,現在網路的風向比較會保護設計者,看到低價的容易引起負面的輿論。因此現在的業主如果在網路上徵人,通常不會寫價錢。

但 3000 元有辦法找人畫吉祥物嗎?可能還是找得到。因為創作人太苦了,如果業務能力不夠,就算已經工作十年,3000 元總比沒案子好,還是會願意私下接。如果被網友發現還會被罵「破壞行情」。但真正的問題不是在他願意以低價接案,而是這個產業讓這些人太難存活,只能這樣選擇。

真正需要翻轉的不光只是「設計是有價值的」,更需要讓業主建立「IP」的觀念,不要再找人隨便畫一隻公仔了,因為這樣的產出缺乏經營,通常深度都不夠,但也不能怪創作者,因為接案本身就不包含經營。業主應該是要花時間去找適合自己品牌的 IP,支付授權費,和創作者達成雙贏。

因此必須從「代工思維」轉變成「IP 授權思維」。

二、「內容 = 免費」思維

自從網路普及,內容產業原本的商業模式受到衝擊,整個產業幾乎瓦解。只要是「摸不到的」創意產出,包含平面設計、插畫、影片、文字、音樂,都太容易免費取得。雖然網路讓許多創作可以被看到,但也養壞大家的胃口,總是希望「免費」、「快速」的取得內容,看完就遺忘了。原本唱片公司願意砸錢培育新人,出版社願意花錢預付版稅,但因為整個產業不賺錢,形成嚴重的斷層。再也沒有經典的作品出現,因為所有創作的淪為速食。

以台灣文學作家來說,除了九把刀之外,你提的出其他名字嗎?九把刀也慢慢藝人化了,就算他是第一名的作家,那第二名到第十名是誰呢?你知道有多少文字創作者懷抱小說夢、寫書夢嗎?

以音樂製作人來說,就算有 Youtube 廣告、KKBOX 收益等等,但和以前比起來,一首主打歌以前可以賺上百萬,現在可能只有十分之一。你可能會想「噢!一首歌有幾十萬也不錯耶!」但主打歌可能好幾年才一首。音樂人平時還是只能接案,勉強過生活,但台灣接案行情和大陸比起來又差好幾倍,願意留下來的都是非常愛台灣的。

我自己也是音樂創作者,兩年前有利用網路平台做線上募資,順利發行個人創作單曲。身邊有許多音樂人一邊努力接案或是教學,一邊等著有一天能夠變成網紅,接商業案子賺錢。但因為台灣市場小,必須要用最短的時間吸引大家的注意力,因此目前台灣創作者就算成為網紅,可以接廣告案,但他們所產出的內容仍舊以輕薄短小、吸睛、搞怪為主,為了在最短時間內製作出內容,又要符合品牌所需,很少創作人有辦法靜下心來創作真正有深度、厲害的作品。因為這些作品就算創作出來,現在的狀況下,也只能免費放在網路上面給大家欣賞。

因此必須讓大家養成「內容付費」的習慣,也更需要有方便大家付費的平台。目前除了 KKBOX 比較成功之外,電影只有 iTunes Movie 和 Netflix,漫畫只有韓國的幾個漫畫平台,因為需要極大的資金,國內很少有成功的「內容付費」平台。這點真的很可惜。台灣目前有幾家新創是做這件事情,但因為資金不足,很多還是得往大陸去(因為拿大陸資金),這部份我們目前還沒想到比較好的解決方式。

創作者的生存方式

目前活躍的創作者,若想用自己的創作生存,一般有三種方式:

  1. 接案:幫人代工,變成專業的設計師、插畫家、文字寫手、音樂人,慢慢想辦法累積名聲抬高價錢
  2. 成功打造自己的 IP 來接商業案:第二種人是很有毅力的經營自己的 IP,幸運的在網路上達成一些聲勢(比如說粉絲破百萬),然後接商案。但他們必須在 3 秒內吸睛,像是暴乳正妹、超搞怪、煽情等等,並且在裡面置入大量廣告來賺點擊。
  3. 線上銷售:可能是拍賣或是團購的方式

不是說這些商業模式不好,但這些營利模式很多時候都在剝削台灣人最精華的創意,用短視近利的方式壓榨創作人的靈感,快速的回收。這幾種商業模式都很難有真正有深度、有經營的作品出現。我們獨獨缺「IP 授權」這樣的商業模式,這也是我們很希望能夠翻轉的事情。

創作者文藝復興

我們希望改變內容產業,建立 IP 的概念,讓創作人能專心的做出有深度的作品,並且用授權的方式讓品牌使用,而不光是收一次性的製作費或是廣告費。希望能有個「創作者文藝復興運動」,透過社群的力量,凝聚一股新的力量,變成社會運動,大家一起改變。

我們要扶植有潛力的創作者,在台灣產出超級厲害的 IP,並形成一個 ecosystem,讓創作人能夠得到正義的回收。現在是很好的時間點,因為大家已經有慢慢開始討論創作的價值,也慢慢願意為了好的內容付費,但因為產業斷層,就算業主認同「好的設計不便宜」,但這些內容無法賺錢的話也很難維持他的認同,另一方面,就算一般人願意付費買內容,也尚未有好的平台與管道。所以我們還需要努力。

因此獎金獵人今年規劃舉辦一系列的創作者聚會,並在年底舉辦大型的年會。不只讓創作人彼此交流,也邀請需要內容的業主來挑選喜愛的 IP,讓品牌從「找人幫忙設計一隻吉祥物」翻轉成「取得這個吉祥物設計 IP 授權」的想法。更重要的是,也讓意見領袖來宣導「內容付費」的概念,翻轉大家的思維。

但其實這是最不賺錢的產業,我們本著一股改變社會的熱情想做這件事情,我們嚴重缺乏資源。若有人對這個議題有興趣,或是也有新的想法願意彼此碰撞,歡迎與我聯繫:hana@bhuntr.com。